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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军和妻子在北京打拼多年,终于在海淀区清河买了一套新房,但孩子在城里上学,整天来回奔波在路上,实在是太辛苦,于是,夫妻俩决定把刚刚装修一新的房子租出去,用这笔租金再到城里租房子住。今年6月,李军出租房屋的信息在网上一发布,立即就有了回应,那李军遇到的是什么样的求租人呢?
李军(化名):她说她是一家人住的。她说她跟老公,她的婆婆公公,和她一个小儿子,/因为我不想租给中介,但是她个人态度又很诚恳,并且后来约好了到这儿看房,她一看也没什么,也很高兴,就给我拿了1000块钱定金。
这位女士还真爽快,二话不说,当即就把租房合同签了。李军出租房屋时,生怕掉进黑中介的陷阱,特意留了个心眼--中介免谈。看看合同,人家这位王女士也是以个人名义签的,李军的心里踏实了。那么,接下来交房租是不是也如此痛快呢?
李军(化名):房租价格是每个月3500块钱,3个月,总共是10500(元),押金没有付。
主持人:人家1万块钱都交给你这了,总不会差你3500块钱的押金吧?李军觉得,这位房客还不错,押金晚交1个月也没什么。然而,时隔1个月,当李军再回到自己的房子时,他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位王女士到底在搞什么名堂呢?
李军(化名):屋里面一看全是我不认识的人,把房子隔成一间一间的,有的屋里面住了五六个人,甚至于七八个人有男有女的,加起来至少有15个人。
同期
李军(化名):我从我里面拍的现场照片。我(的房子)本来是大的客厅,她把我(的房子)隔成一个一个房间,这是一个房间的门,这儿也是隔成一个房间的门。这都是床,上下铺的二人床,这个住户在(房间)里面并且把电线好多都是私搭乱接的。
李军的房子是三室一厅,现在却被改成了5居室。有的卧室里的双人床也被换成了集体宿舍式的上下铺。
李军(化名):我找里面住户,我问你们怎么进来的?跟谁签的合同?他们就把租房合同给我拿过来,我看了一下,/跟中介公司签的合同。
这真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李军防着防着,最终这房子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落入了一家房屋中介的手里。李军认为,合同中明明写着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显然对方已经违约了,于是李军找到跟他签合同的王女士。
李军(化名):我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她给我腾房,把屋里面恢复原状。后来她就跟我讲,就说我不管这个事情。
主持人:眼下,王女士不接电话,跟李军玩起了失踪;李军让住户腾房,人家振振有词,说交了房租,还有跟中介签的合同;李军找到这家中介公司,中介执意继续租李军的房屋,就是不腾房。现在,李军向我们的律师咨询,他怎样才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呢?
马挥宇:对于这个房主的情况,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解除这个租赁合同,同时也可以把这家中介公司列为第三人,因为在我们国家的《合同法》里面有规定,就是说承租人要对外转租,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就可以要求解除这个租赁合同。
也就是说,李军有权利把现在住在房子里的住户清走。但是,目前由于房子的格局被改动了,李军怎样做才能挽回损失呢?
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挥宇:《合同法》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缮或者增设它物,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是赔偿损失。所以说这个房主可以选择要求承租人进行恢复原状,或者是要求她赔偿损失。
主持人:租出去的房子收不回来,李军被搞得焦头烂额。看来,他要想收回自己房子,还得跟和他签合同的王女士打一场官司了。
主持人:王老先生2004年在海淀区买了一套三居室,是现房。儿子2006年4月份结婚,房产证2006年9月份才发下来,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现在儿子儿媳感情不和想离婚。王老先生问房子算不算儿子儿媳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儿媳是否要分走一半?律师的回复是这样的,这套房可以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偿还按揭款,非房屋所有权人一方所还款项,可以作为债务,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偿还。
主持人:好了,无论您在经济生活当中会遇到什么样的法律问题,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96168,拨打这个号码您将会得到更专业的服务,《经济法眼》愿成为您经济生活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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