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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禁止空中飞物 昨日联合检查
2008年07月25日

  

  北京电视台报道(北京您早):为保证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飞行活动的通告》日前发布。也就是说,在赛事期间,北京的上空不仅不能有热气球、滑翔机这样的飞行物,就是孩子手里的遥控飞机也不能飞在空中。昨天,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民航、体育、工商等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

  上午9点,在海淀区一航模销售商店,检查人员详细询问了这里的航模出售类型,并要求该航模商店负责人严格遵守禁飞规定,对购买航模的客户基本情况以及购买型号和数量都要进行详细登记。

  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北安河的一家飞机制造销售公司及临时起降点,记者在这里看到,存储仓库和起降点已停止使用,并显著位置都张贴了禁飞通告。两架小型飞机已经全部放空燃料,将动力装置卸下,并分开存储。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奥运期间他们将停止销售小型飞机,并安排专人对存储仓库和起降点进行看护,确保不发生问题。

  某飞机制造销售公司负责人:按照《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飞行活动的通告》要求,自2008年7月20日至2008年9月25日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举办奥运会和残奥会特殊需要,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进行飞行活动。禁止飞行的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包括:小型飞机、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遥控航空模型等。对因举办奥运会及残奥会特殊需求,需要进行飞行活动的,要经北京市奥组委提出申请,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在奥运期间违规飞行的现象,体育、公安、旅游、工商等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同时,警方也请广大市民协助监督,一旦发现空中有可疑飞行物或发现有人操纵小型航空器准备起飞的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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